虽然此疗法对于某些病症(如高热、中暑、咽喉肿痛、麦粒肿、急性扭伤等)效果显著,但它是一种有创操作,禁忌症非常多,且风险较高,必须在专业中医师的严格评估和操作下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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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穴位放血疗法的主要禁忌,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:
严格禁用的人群
这些人群由于身体状况特殊,进行放血疗法可能会带来严重风险,绝对禁止。
- 体质极度虚弱者:如久病、重病、大出血后、产后、严重贫血的患者,放血会进一步耗伤气血,可能导致晕厥、休克,加重病情。
- 有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者:
- 血友病患者。
- 血小板数量或功能异常者(如血小板减少症)。
- 正在服用抗凝药物(如华法林、阿司匹林、氯吡格雷等)的患者。
- 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导致凝血机制障碍者。
- 孕妇:放血可能刺激子宫,引起流产,尤其是在腹部、腰骶部及一些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穴位上禁用。
- 皮肤有感染、溃疡或破损的部位:在患处或其邻近穴位放血,会加重感染,甚至导致败血症。
- 晕针或晕血严重者:这类人群对疼痛和血液的耐受性极差,极易发生晕厥,风险很高。
- 精神紧张、无法配合者:如儿童、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患者,不合作会增加操作难度和意外风险。
禁忌的部位
身体某些部位非常脆弱或重要,不宜进行放血操作。
- 大血管走行处:如颈动脉、颈静脉、股动脉、肱动脉等,在这些地方放血极易刺破大血管,引发大出血,危及生命。
- 重要器官或器官附近:如眼周、耳部、胸背部(特别是心前区)、腹部(尤其是内脏器官体表投影区),操作不当可能损伤器官,造成严重后果。
- 动脉搏动处:任何能清晰摸到动脉搏动的部位都应避开。
- 皮肤有瘢痕、痣或肿瘤的部位:这些区域组织结构异常,易出血或损伤深部组织。
- 关节部位:关节腔结构复杂,放血易引起关节腔内感染、出血或损伤关节面。
禁忌的病症
某些疾病的病理状态不适合用放血疗法来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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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虚证、寒证:中医理论认为,放血疗法属于“泻法”,主要用于实证和热证,对于虚证(如气虚、血虚、阳虚)和寒证(如畏寒怕冷、四肢冰凉、喜暖),放血会耗伤阳气和阴血,使病情“雪上加霜”。
- 慢性病、消耗性疾病:如肺结核、肿瘤晚期、严重的心力衰竭、肝肾功能衰竭等,这些患者本已气血亏虚,放血会加速身体的消耗。
- 原因不明的急性腹痛:在没有明确诊断前,盲目放血可能会掩盖病情,延误急腹症(如阑尾炎、宫外孕等)的抢救时机。
- 传染性疾病的活动期:如活动性肺结核、肝炎等,放血操作有交叉感染的风险。
- 高血压危象或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患者:放血时的疼痛刺激可能导致血压急剧波动,诱发中风、心肌梗死等严重并发症。
特殊情况下的慎用
- 过饥、过饱、过劳、大汗淋漓后:此时人体气血处于不稳定状态,放血容易导致晕厥。
- 气候极端时:如严寒酷暑,人体调节能力差,应避免进行放血。
- 醉酒后:酒精会影响凝血功能,并可能增加晕厥的风险。
总结与核心原则
穴位放血疗法是一把“双刃剑”,其疗效显著,但风险同样不容忽视。核心原则是:安全第一,辨证施治。
- 必须由专业医师操作:不是任何人都可自行或随意使用此疗法,操作者必须具备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和娴熟的技术,能够准确辨证、选穴、消毒和控制出血量。
- 严格辨证:只有在明确属于“实证”、“热证”时,才考虑使用放血疗法,对于虚证、寒证,则禁用。
- 严格消毒:必须使用一次性无菌针具(如三棱针),并严格遵循无菌操作规程,以防感染。
- 控制出血量:一般出血量很少,几滴至十几滴即可,总出血量通常不超过10毫升,过量放血同样会伤身。
- 密切观察:治疗后需观察患者有无不良反应,尤其是晕针的迹象。
如果您有接受穴位放血疗法的想法,请务必到正规的中医院或有资质的中医诊所,由专业医生进行诊断和操作,切勿自行尝试或在不合格的场所进行,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。
